时间:2020-08-26
关于第30982802号“苗帮正极”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6713号
申请人:浙江苗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浙江思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河南好优惠医药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9年05月24日对第30982802号“苗帮正极”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已提交撤回商标无效申请书,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我局予以认可。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贾秋实
2020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