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7
关于国际注册第1431573号“KINTAI
THERAPEUTIC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4804号
申请人:KINTAI THERAPEUTICS, INC.
委托代理人:北京金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31573号“KINTAI THERAPEUTIC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282710号“Kindai University”商标、第5647167号“健威Kinwai及图”商标、第33031199号“健威Kinwai”商标在文字构成、含义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2类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韦萍
刘胤颖
巫晗
2020年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