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7
关于第32487067号“SMIGGLE”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4314号
申请人:斯密格尔私人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罗思(上海)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2487067号“SMIGGL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我局所引证的第8775250号“snuggle world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于2019年1月14日已被我局的撤销复审决定书予以撤销,引证商标的所有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上述决定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被我局生效的裁定予以撤销,引证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可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柴玲
2020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