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 KINGDOM”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7

     

    关于第33082405号“POWER KINGDOM”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3991号

       

      申请人:深圳市三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合天华(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3082405号“POWER KINGDOM”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8723948号“POWERKINGDOM”商标经我局审理作出决定予以驳回,该商标申请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该驳回决定现已生效,该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1627383号图形商标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刘晓晓
    安蕾
    项佳

    2020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