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唯商标转让教你如何区分「品牌变更」和「品牌转让」

时间:2017-07-27

      在注册申请人抱怨品牌审查机关审查周期过长的背后,是否有自己走了弯路的原因呢?比如说应该办理品牌转让的,而提出了品牌变更申请,这样毫无疑问收到的只能是不予核准通知书。此种情况下不得不重新申请,无疑是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因此,笔者想介绍一下品牌变更注册人名义和品牌转让的区别。

      品牌变更是指品牌注册人对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文件接收人或者指定商品等注册事项所作出的变更。变更注册人名义只是同一主体称谓发生改变,品牌权利根本没有发生过转移。就好比说,一个人的名字叫张三,后来觉得不好听,去主管机关改了名字,叫张三丰。名字虽然改了,但是人还是这个人。

    华唯商标转让教你如何区分「品牌变更」和「品牌转让」.jpg

      而品牌转让则不同,品牌转让是权利人根据自己的意志,按照一定的程序通过签订转让合同等方式,将自己享有的注册品牌权转让给他人。品牌转让或移转是在不同主体之间发生的商标权利转移,存在法定的权利分界时间,受让人自商标转让核准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转让是继受取得商标权的形式之一。与品牌变更最明显的区别是:权利主体是俩人!不是一个人!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经常发现有品牌注册人或代理人因为当地主管机关出具的是“变更证明”文件,就以为统统要做变更。其实不然,是办理变更还是办理转让一定要搞清楚是一个主体还是两个主体。

      通过以上叙述,希望品牌注册人能够清楚品牌变更和品牌转让的区别,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恰如其分的办理申请手续,少走了弯路节省了时间,不仅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更使商标专用权的经济价值得到了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