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7
关于第32556741号“Sol&Mar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5155号
申请人:历德基金会两合公司
委托代理人: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2556741号“Sol&Mar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4151513号“Sol-Mak及图”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我局撤销,该撤销决定现已生效,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周 铁兵
2020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