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尔交易”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7

     

    关于第33869562号“希尔交易”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2637号

       

      申请人:深圳希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杭州平小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3869562号“希尔交易”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7693035号“希尔教育 HOPE HIGHER及图”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被我局依法撤销。据此,申请商标与前述引证商标之间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黄会芳

    2020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