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鲲量科技 WHALESROC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7

     

    关于第36400876号“鲲量科技 WHALESROC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2947号

       

      申请人:重庆鲲量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梦知网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400876号“鲲量科技 WHALESROC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由文字“鲲量科技”、“WHALESROC”及图形组合构成,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6655873号“赢氏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含义等方面尚有一定区分,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徐杭
    郭京平
    王曌伟

    2020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