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7
关于第35373151号“曼古亚尔Man Guyar Always
together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2450号
申请人:常伴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373151号“曼古亚尔Man Guyar Always together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
1、我局已作出商标撤三字【2019】第W033206号决定,决定第15540301号“曼古亚尔MAN GUYAR ALWAYS TOGETHER”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予以撤销,该决定现已生效(见2019年11月13日刊登的第1671期《注册商标撤销公告》)。
2、我局对第35102314号“ALWAYS TOGETHER”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作出《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引证商标二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我局作出的通知现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已撤销,引证商标二不予受理注册,不再构成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可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李濛萌
2020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