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JR TT Hotel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7

     

    关于第35705302号“TTJR TT Hotel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2379号

       

      申请人:开封市天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四海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705302号“TTJR TT Hotel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我局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5340367号商标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合议组成员:张萌
    马媛媛
    张旭

    2020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