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棉国际时尚创意园”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7

     

    关于第27307826号“红棉国际时尚创意园”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3769号

       

      申请人:广州市润基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东本色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27307826号“红棉国际时尚创意园”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申请商标驳回时引证的第5150282号“红棉閣RED KAPOK PAVILIO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专用期至2019年5月27日,其所有人未申请续展,该商标已丧失专用权,引证商标一与申请商标不构成权利冲突。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时引证的第5934311号“红棉广告RED COTTON及图(指定颜色)”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在文字构成、呼叫以及整体外观上有所不同,相关公众尚可区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整体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常兆莉
    王训陶
    石甜甜

    2020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