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重点难点专题透析”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7

     

    关于第36091956号“热点重点难点专题透析”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2365号

       

      申请人:江西金太阳教育研究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世纪鼎力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091956号“热点重点难点专题透析”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经使用已具有知名度,并与申请人建立了唯一对应关系,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具有显著性,具备商标的识别作用,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在全部复审商品上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销售发票、宣传图片等光盘扫描件证据。
      经复审我局认为,申请商标“热点重点难点专题透析”使用在印刷出版物商品上,缺乏应有的显著特征,不易被消费者作为商标加以识别,无法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所指情形。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已取得便于识别的显著特征,从而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全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张萌
    马媛媛
    张旭

    2020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