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7
关于第30717048号“TOMTOP”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1635号
申请人: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0717048号“TOMTOP”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复审的人事管理咨询、会计服务与部分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5034664号“TOMTOP”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业企业迁移、寻找赞助服务不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张潇文
刘胤颖
柯佩佩
2020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