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8
关于第7728132号“LIANGSHIDIAN”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6591号
申请人:美国鞋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霍金路伟(上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鞍山市铁东区视点眼镜配戴店
委托代理人:台州市南方商标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6年03月21日对第7728132号“LIANGSHIDIAN”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经撤销复审决定予以撤销,并于2019年11月20日予以撤销公告(见第1672期《注册商标撤销公告》)。
我局认为,鉴于争议商标现已无效,本案已无审理之必要,故予以结案。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李泽然
2020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