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8
关于第36623434号“百羞牛肉面BAI XIU BEEF
NOODLES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1780号
申请人:河南百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河南卓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623434号“百羞牛肉面BAI XIU BEEF NOODLE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5364017号商标、第15924537号商标、第15149408号商标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刘银龙
孙侃华
李雅楠
2020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