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 STAR RASTRY”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8

     

    关于第29634325号“BLACK STAR RASTRY”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1025号

       

      申请人:黑星糕点私人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君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29634325号“BLACK STAR RASTRY”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1.驳回决定引证的第23159530号商标经驳回复审决定予以驳回,该决定现已生效,该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权利障碍。2.驳回决定引证的第21844571号商标经核准已转让予本案申请人,申请商标与之权利冲突已不存在,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全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项佳

    2020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