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8
关于第32233476号“陇上刘叔叔UNCLE LONG
SHANG LIU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1252号
申请人:甘肃古耕农夫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汉唐信通(北京)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2233476号“陇上刘叔叔UNCLE LONG SHANG LIU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1367717号“贝斯牧恋及图”商标均为图文组合商标,两商标在显著识读文字、图形设计细节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异,未构成近似标识。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柯佩佩
刘胤颖
张潇文
2020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