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客户抢注商标告他侵权,求店主心理阴影面积!

时间:2017-08-17

      有一句话真是说的好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这可不好听商标转让网了解到一个老客户抢注商标反告店主侵权的案例。这店主老李开了好几年的足浴会所,莫名其妙被人家告了商标侵权,还索赔30多万元。明明足浴店的招牌是自己想出来的,也用了那么些年小有名气,怎么突然就侵犯了人家的商标权?

      老李说,“御皇汇”这个牌子自己已经经营五年了。2012年第一家店开在了平湖,2015年开了第二家分店在嘉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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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李的足浴店——平湖分店的外观标识

      今年4月,老李突然收到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自己竟然因为侵权成了被告。

      告他的是老张(化名),要求老李“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御皇汇’商标权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30万余元。”

      老张说,自己在2015年5月就申请了“御皇汇”注册商标,有效期从2016年7月至2026年7月,服务类别为美容院、按摩、桑拿浴服务、疗养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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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张申请的注册商标

      老客户抢注店主品牌,还“高价销售”

      近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老李说,自己开了两家店以来,一直以“御皇汇”作为店名和“御皇匯”作为商标。

      而且可疑的是,原告老张其实是他的顾客,在2013年8月在平湖分店办理了会员卡,多次消费,前后充值20多次,共3万多元。也就是说老张是先知道有老李的足浴店,然后再去注册了商标。

      “他(老张)是恶意抢注注册商标!他在注册之后从未投入使用,而是多次跟我们这边联系,企图以高价销售该商标,被我们拒绝以后恶意起诉。”

      老李到底有没有侵权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法院认为老李的“御皇匯”与老张的“御皇汇”读音相同,仅在“汇”字存在繁、简字体之区别属于近似商标,二者使用的服务也属于类似服务。因此要判断老李有没有侵权,关键在于他的“先用权”是否成立。

      首先老李开办“御皇匯”为主要标识的足浴会所的时间是在2012年这就证明了是他使用在先;而且老李使用已近5年,已经具有一定的影响;老张注册商标后,老李使用“御皇匯”的方式并没有改变。所以老李的先用权抗辩成立,不构成商标侵权。

      近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说,商标法所要保护的不是注册商标标识本身,而是注册商标的识别与区分商品、服务来源的功能。

      “老李使用‘御皇匯’标识,没有攀附老张商标的故意;老张在注册涉案商标后从未实际使用过,那么老李的标识也不会造成公众的混淆与误认,今后老李也可继续使用,无需附加区别标识。老张在平湖市御皇汇足浴会所多次消费,明知‘御皇匯’属于他人使用在先的商业标识,在注册‘御皇汇’商标后,不仅从未实际使用该商标,还针对他人合法使用的标识提起民事诉讼,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不应得到支持。”

      好听商标转让网警示大家:老李在地方开店对于其商标进行保护意识差,牌子用了五年都没有注册商标,这才导致遭遇商标流氓,被别人抢注恶意诉讼。虽然最终官司赢了不构成侵权,但是被恶意诉讼也是非常麻烦,浪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其实,如果老李提早注册商标的话,这类事情完全可以避免。这也给很多中小创业者启示:对于中小创业者来说不要觉得麻烦,一定要提早注册商标以及申请专利,不让知识产权流氓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