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案反转!新百伦获赔偿金高达1000万元

时间:2018-01-10

      长期以来,美国运动鞋品牌New Balance一直在中国深受山寨之害。今天,华唯商标转让网根据《纽约时报》报道,苏州中级人民法院昨天作出判决,三名以New Boom品牌制造鞋子的生产商必须支付New Balance150万美元(约1000万元)的侵权赔偿金和法律费用,这是因为它们侵犯这家美国运动公司知名的倾斜“N”标识。这个裁决仍然可以上诉。

    商标案反转!新百伦获赔偿金高达100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New Boom是美国新百伦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在2016年3月23日申请的第25类商标,目前状态为驳回复审中,那次注册由一家福建公司代理。美国新百伦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08年在香港注册。

      尽管按照按国际标准来看,1000万元的处罚力度不算太大,但是和以往的案例相比,已经有了大幅增长。

      商标转让网又了解到,6月1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Uncle Martian停止使用争议商标。Uncle Martian需赔偿Under Armour200万元的损失,并销毁所有侵权产品、发布声明以消除侵犯行为造成的负面影响。权威球鞋杂志Sole Collector当时表示,这在中国商标侵权案中是一场鲜有的胜利。

      今年4月,杭州一所法院裁决,一家制造New Bunren鞋子的公司侵犯了New Balance商标权,需赔偿55万美元。另外,New Balance也在起诉使用New Barlun牌子的制造商。

    ▲ New Boom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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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知识产权》杂志报道商标转让网得知,苏州中级人民法院4月24日作出初步判决,对五家公司罚款25万美元,因为它们违反去年9月发布的禁止它们用斜体N标志出售鞋子的命令。

      《纽约时报》向New Balance负责企业全球交流的高级经理艾米·道(Amy Dow)证实,后者确认了那次罚款。艾米·道表示,那五家公司用的牌子都是New Boom。“这些行动比传统的假冒执法措施的成本高得多,但New Balance对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坚信无疑,”她说。

      目前,“商标占位”是国内的通用法则,即商标通常被授予首先向政府提交申请的人。正是因为如此,New Balance在华维权困难重重。

      在2015年4月,一家中国法院裁决注册了“新百伦”中文商标的周乐伦胜诉,New Balance需赔偿他1400万美元,周乐伦正是广州新百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后来New Balance提起上诉,罚金降到了500万元,即约70万美元。

      但如今,形势发生了变化。而且,据商标转让网所知,我国在2014年通过一项新的商标法,将侵权赔偿的最高限额从50万元提高到了300万元。

      “在江浙沪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也是比较大的。其实150万美金也不算非常高,只要有证据支撑,并且被告主观恶意侵权问题比较大,肯定是可以判决的,”戎朝表示,“其实知识产权在中国大陆地区保护已经很完善了。”

      随着Under Armour和New Balance接连维权成功,且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金,这将成为一个大趋势。中国山寨品牌的日子会越来越难过,但这并不是一件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