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9
关于第6614941号“ROLSY-ROVSE”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0657号
申请人:罗尔斯-罗伊斯公共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被申请人:浙江老儿头服饰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9年01月21日对第6614941号“ROLSY-ROVSE”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争议商标经我局商标撤三字[2019]第W039214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决定予以撤销,且该决定已生效。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方莉园
2020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