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9
关于第35152388号“啪啪蜜PAPAMI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0697号
申请人:赣州桑妮日用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重庆猪八戒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152388号“啪啪蜜PAPAMI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为申请人独创,经过大量的使用和推广已经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且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其注册和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的误认,亦不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综上,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商品图片为主要证据。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全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赵丽红
张旭
马媛媛
2020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