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凡管家”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9

     

    关于第32781943号“非凡管家”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2310号

       

      申请人:徐州拓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睿德智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2781943号“非凡管家”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088194号“非凡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其商标专用权至2019年7月20日已届满,其所有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续展申请,该商标已失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无效,故其与申请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庞敏

    2020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