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9
关于国际注册第1449286号“NIPPON STEEL
STAINLESS STEEL”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3888号
申请人:NIPPON STEEL CORPORATION
委托代理人: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49286号“NIPPON STEEL STAINLESS STEEL”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6类商品上在日本的注册证明文件。
经复审认为,鉴于申请人提交了申请商标在其所属国日本的注册证明,故申请商标可视同该国政府同意,符合《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但书所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6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宋佳
牛嘉
张超
2020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