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道无坑带”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9

     

    关于第32543666号“魁道无坑带”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0804号

       

      申请人:深圳市魁道实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沃正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2543666号“魁道无坑带”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063403号商标经核准已转让予本案申请人,申请商标与之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徐永垒

    2020年0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