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商家“傍名牌” 却造成商标侵权?

时间:2018-01-22

      美国马里兰大学史密斯商学院于2002年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UIBE)合作开展的EMBA(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项目)由中国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华唯商标转让网了解到,此项目在北京于2003年正式启动,是一个激动人心的里程碑,这也是史密斯商学院进入中国市场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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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各种商标权益受侵案件不断出现,“傍名牌”事件也从未消停。但近日,小编在网上看到一商家为“傍名牌”竟想出奇招,其运动鞋商标只部分缝合,未缝合部分脱落后,会形成“耐克钩”标识。华唯商标转让网小编又得知,耐克公司就此提起权益受侵诉讼后,经审理,依法认定被告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权益受侵。日前,该案被评为“2017—2017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

      2017年1月5日,深圳某贸易公司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出口一批运动鞋到阿联酋,天津海关经查验发现该批货物中有8640双运动鞋使用的标识涉嫌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经耐克公司申请,天津海关于同年2月21日依法对上述货物进行了扣留。耐克公司认为,贸易公司的权益受侵行为对其商标的声誉产生了重大影响,使其无形资产好处遭受难以估算的损失,于是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查查明,本案被控权益受侵产品上所使用的商标系在“耐克钩(图形)”的基础上增加了若干部分,尽管最终呈现的图形具有较大差异,但被控权益受侵产品上所使用的商标中只有“耐克钩(图形)”部分被牢固地缝合在鞋体上,而其他部分未被缝合在鞋体上,并可轻易地撕去或脱落,之后,所呈现的标识与“耐克钩(图形)”完全一致。

      商标转让网获悉,据此,法院认定涉案鞋品系采取掩人耳目手段仿冒耐克公司享有权利的“耐克钩(图形)”商标,具有权益受侵故意,被告贸易公司出口被控权益受侵产品的行为构成商标权益受侵,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权益受侵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

      “傍名牌”呈现更隐蔽方式

      本案主审法官介绍说,可以自由剥落的商标,完整时是一个不同的标识形态,剥落一部分后就变成了知名商标的形态,这是新出现的一种商标权益受侵方式。此招欲盖弥彰、掩人耳目,但盖不住、掩不了权益受侵人的权益受侵故意。为实现巨额利润,很多企业开始寻找更隐蔽的方式搭借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