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9
关于第33437723号“来了老弟”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0476号
申请人:赵天传
委托代理人:哈尔滨勇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3437723号“来了老弟”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主要复审理由:申请商标具有显著性,请求予以初步审定。
我局认为,申请商标“来了老弟”系纯文字商标,且仅表现为常见的计算机字库字体。前述文字若作为商标注册使用在餐厅等指定服务上,不易使相关公众将其作为注册商标进行识别,即缺乏注册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徐 苗
韩秀花
肖琦
2020年0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