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厨缘 maykitchen”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9

     

    关于第35844644号“美厨缘 maykitchen”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0455号

       

      申请人:阳江市阳东区三汇工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东粤高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844644号“美厨缘 maykitchen”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6718996号“may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4934741号“五月 MAY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相峥
    高丽丹
    徐瑛

    2020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