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9
关于第13142191号“ETDOOR及图”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1149号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亿腾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无锡弗斯门控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江苏吾索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因第13142191号“ETDOOR及图”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19]第Y006514号决定,于2019年05月07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被我局依法宣告无效,该裁定已生效。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侯文健
2020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