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9
关于第35996402号“全达金鼎酒庄 CHATEAU
QUANDA JINDING EST.1996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0416号
申请人:珠海经济特区全达实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珠海市恒益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996402号“全达金鼎酒庄 CHATEAU QUANDA JINDING EST.1996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1599518号、国际注册第817176号、第23654905号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视觉效果上存在一定差异,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情形。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蔡婷
张玉广
侯广超
2020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