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9
关于国际注册第1443425号“PLATAINE”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0303号
申请人:帕兰泰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智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43425号“PLATAIN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第9497346号商标、第9497345号商标已无效,故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9类商品和第42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独任审查员:刘 畅
2020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