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DAFONE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9

     

    关于第29838628号“VODAFONE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0717号

       

      申请人:发达风集团公司
      委托代理人: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29838628号“VODAFON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申请商标向我局提交了服务删减申请书,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动物园服务;为艺术家提供模特服务;导游服务”项目上的删减已核准。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复审服务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1941439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4158391号“深国投SZITIC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核定使用的服务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三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4856916号“WORKS WITH AMAZON ALEXA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9227911号“舞铃剧场DIABOLO DANCE THEATRE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上有所差异,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魏诗瑄
    康陆军
    薛寅君

    2020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