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9
关于第36049106号“银杏八号GINKGOEIGHT
HOTEL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0015号
申请人:偰建妹
委托代理人:重庆猪八戒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049106号“银杏八号GINKGOEIGHT HOTEL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3995426号图形商标、第1958364号“贵都百货及图”商标、第17698652号图形商标、第15383535号“盛全物业SHENGQUAN PROPERTY及图”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上有所差异,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魏诗瑄
康陆军
薛寅君
2020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