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Bona bidicici及图 ”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31

     

    关于第33951138号“Bona bidicici及图 ”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0121号

       

      申请人:白金海岸(厦门)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智慧新时代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3951138号“Bona bidicici及图 ”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2772382号“闲香THINCENSE及图”商标、第12772385号“闲香THINCENSE及图”商标、第12772384号“闲香THINCENSE及图”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龙侠
    薛寅君
    康陆军

    2020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