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KO ULTRADRY”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31

     

    关于国际注册第1374265A号“ISKO ULTRADRY”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9279号

       

      申请人:伊斯科股份责任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374265A号“ISKO ULTRADRY”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查明:申请商标已转让至部分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086968号“iSKO POP”商标、第6297173号“iSKO”商标、国际注册第1085726号“iSKO FUTURE FACE”商标、国际注册第1025288号“iSKO”商标、国际注册第1290062号“ISKO FEATHER DENIM”商标所有人名下,上述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24类、第25类、第35类、第40类复审商品/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张潇文
    刘胤颖
    柯佩佩

    2020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