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31
关于第32858434号“无极链INFICHAIN”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9836号
申请人:成都无极链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重庆憨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2858434号“无极链INFICHAIN”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中文部分“无极链”整体上具有区别于我国县级行政区划“无极”的其他含义,不易使消费者将其视为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能够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未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王珊
李迎生
徐金艳
2020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