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31
关于第34895243号“水到啦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9138号
申请人:佛山市快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松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895243号“水到啦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具有显著特征并且便于识别,且申请商标已为申请人大量实际使用,具有极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且其他类似情形商标已获准注册。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微信公众号宣传页面、相关宣传照片。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用在指定户外广告等服务上,并非本行业商贸用语等通用词汇,且表现形式经过了一定设计,故申请商标未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谢娜
段晓梅
任航
2020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