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荣耀亲远 总有心发现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31

     

    关于第35072832号“荣耀亲远 总有心发现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8529号

       

      申请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铸成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072832号“荣耀亲远 总有心发现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780524号图形商标、第15391110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五)已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撤销注册,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有显著认读文字可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7603556号图形商标、第16408392号图形商标、第13111005号“U嘉”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三、四)相区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三、四不构成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张潇文
    刘胤颖
    柯佩佩

    2020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