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百江源 BJY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31

     

    关于第35741117号“百江源 BJY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7492号

       

      申请人:磐安县百江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华诺睿盛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741117号“百江源 BJY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347171号“佰佳壹 BJY”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30611438号“邦家易BANGJIAYI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在呼叫、标识构成、整体外观等方面尚可区分,共存于市场不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未构成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申请商标汉字“百江源”整体有别于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所指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梁朦朦
    刘辰
    李钊

    2020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