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_近似商标_“燕山堂国际武道YANGSHANTANG INTERNATIONAL BUDO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31

     

    关于第34970388号“燕山堂国际武道YANGSHANTANG

    INTERNATIONAL BUDO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7267号

       

      申请人:周燕
      委托代理人:徐州中企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970388号“燕山堂国际武道YANGSHANTANG INTERNATIONAL BUDO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 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659391号“成杰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已被撤销,撤销公告刊登在《商标公告》第1670期上,故引证商标一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 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9837298号“创意来踢馆UNIVERSAL UNIVERSITYS CREATION EXPO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24343955号“耀武搏毅堂WWW.STRUWILL.COM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10598593号“王浩尚武跆拳道场WHSWTAIQUANDAOCHANG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在文字构成、呼叫及外观等方面差异明显,不致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三、四未构成使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杨少文
    侯文健
    覃莎莎

    2020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