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31
关于第36101714号“1916沙龙”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8379号
申请人:武汉黄鹤楼漫天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浙江千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101714号“1916沙龙”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4775943号“FM1916”商标、第15119977号“BM1916”商标在文字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尚有一定区别,故申请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分别注册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不致引起相关公众混淆误认,未构成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王钒
乔烨宏
申琼珊
2020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