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佳东方”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时间:2020-08-31

     

    关于第23527169号“万佳东方”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6526号

       

      申请人:石狮市阳光巴黎商务酒店
      委托代理人: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石狮市客似云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9年03月20日对第23527169号“万佳东方”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于2019年12月6日核准转让至申请人石狮市阳光巴黎商务酒店名下。申请人于2019年12月30日提出撤回商标评审申请。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王珊

    2020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