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31
关于第34064780号“Ideaplay”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5879号
申请人:深圳市艾迪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064780号“Ideaplay”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0681109号“PLAYIDEA”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不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申请商标已与申请人形成一一对应的关系。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商标在官网、展会、线上店铺、产品包装、宣传材料上的使用证据等。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货物展出等全部复审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广告宣传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Ideaplay”与引证商标“PLAYIDEA”在字母认读、呼叫等方面相近,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能够与引证商标相区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高妍
韩秀花
徐 苗
2020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