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31
关于第36398499号“SOLUTION-FOCUSED
COACHING”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6708号
申请人:埃里克森学院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浩天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398499号“SOLUTION-FOCUSED COACHING”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12653859号商标、第12787996号商标、第6578116号商标、第6342652号商标、第11492541号商标、第7123716号商标、第40065号商标、第101147号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整体可以形成区分,故上述商标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规定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赵婷婷
曲红阳
陈雪青
2020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