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4879720 - 商评字[2020]第0000041049号 - 申请人: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时间:2020-09-01

     

    关于第34879720号“JING DONG”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1049号

       

      申请人: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品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879720号“JING DONG”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由“JING DONG”构成,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298322号“JING LONG”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呼叫不同,整体尚可区分,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车旭
    凃嘉雯
    赵爽

    2020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