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a PROFESSIONAL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9-01

     

    关于国际注册第1410269号“tana

    PROFESSIONAL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4164号

       

      申请人:WERNER&MERTZ GMBH
      委托代理人:北京谢天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10269号“tana PROFESSIONAL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038628号“TANA”商标第8003415号“TANA”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商品不类似,共存于市场不易引起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1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闫洁
    王超
    黄许丽

    2020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