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1
关于第13096003号“爱作剧MUSICAL”商标
撤销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1536号
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上海爱作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搜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李佳烨
申请人因第13096003号“爱作剧MUSICAL”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18]第Y020748号决定,于2019年02月11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决定认为,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其于2015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9日期间(以下称复审期间)使用复审商标的证据无效,故复审商标予以撤销。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复审商标由申请人自创,具有较强的显著性,经申请人长期使用,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目前,申请人已将复审商标许可给上海普陀区爱作剧音乐剧艺术发展中心来共同使用。(申请人及上海普陀区爱作剧音乐剧艺术发展中心统称为爱作剧)
爱作剧是一个非营利性的艺术教育机构,专注于青少年专业与非专业音乐剧教学和演出。复审商标被广泛使用在员工负责、学生表演录像碟片、公司宣传册、宣传单及微信公众号上,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综上,申请人请求维持复审商标的注册。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经公证的 “爱作剧”、“音乐剧星”、“英孚青少儿上海徐家汇中心”、“潇洒爸妈邦”、“黄浦文化”、“上海亲子好去处”、“去哪学”等微信公众号相关文章及打印件;
2、海报、碟片、《VOCAL TRAINING REPORT》、《IMUSICAL VOCAL PIANO BOOK》(教学用手册)、标有复审商标的T恤;(实物)
3、2014年12月24日-12月30日第888期《申江服务导报》;
4、2016年4月28日、2018年3月21日上海普陀区爱作剧音乐剧艺术发展中心与上海市黄浦区文化馆签订的《白玉兰剧场租场合同》;
5、2018年5月30日,上海普陀区爱作剧音乐剧艺术发展中心与上海黄浦剧场有限公司签订的《演艺项目合作合同》。
申请人在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阶段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6、商标使用授权书、上海普陀区爱作剧音乐剧艺术发展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7、相关的宣传页、爱作剧微信公众号文章;
8、普陀区爱作剧音乐剧艺术发展中心举办儿童音乐剧演出活动、开展剧院参观课等的网页介绍截图。
我局向被申请人寄送的答辩通知被邮局退回,我局通过《商标公告》进行了公告送达,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复审查明:
1、复审商标由申请人于2013年8月16日申请注册,于2015年2月14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1类培训、组织表演(演出)等服务上。被申请人以复审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于2018年4月10日向我局提出撤销申请,我局于2018年12月26日作出撤销复审商标注册的决定。
2、申请人提交的商标使用授权书载明,申请人同意将复审商标授权给上海普陀区爱作剧音乐剧艺术发展中心在中国地区开设品牌专营店,授权期限自2015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19日。
3、申请人提交的上海普陀区爱作剧音乐剧艺术发展中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显示发证机关为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法定代表人为杨奕。
4、申请人提交的2014年12月24日-12月30日的《申江服务导报》B08页面载明:“‘一块儿办个儿童音乐剧培训班’渐渐成了共同奋斗的目标” 、“2013年杨奕和傅磊决定,不管多难,也要试一试。他们成立了‘爱作剧’音乐艺术基地,注册成为了民间非盈利组织。” 、“为了保证音乐剧培训的质量……。还有专业顾问为孩子们量身定制原创剧目……”、“今年暑假,‘爱作剧’的第一期学员们演出了一场《雾都孤儿》……”。
5、2016年4月28日、2018年3月21日,普陀区爱作剧音乐剧艺术发展中心与上海市黄浦文化馆签订的《白玉兰剧场租场合同》载明:普陀区爱作剧音乐剧艺术发展中心为其学员的音乐剧汇报演出租用上海市黄浦文化馆的“白玉兰剧场”。
6、2015年4月15日,音乐剧星公众号上名为“【爱作剧】音乐剧《安妮》主角海选招募”的文章载明:爱作剧盛夏儿童音乐剧汇演选秀主办单位为爱作剧音乐剧艺术发展中心,获选奖励:成为爱作剧儿童音乐剧《安妮》盛夏汇演主角备选,并可获得免费爱作剧夏令营培训资格,接受专业指导。2015年4月15日、2015年4月21日,上海亲子好去处、去哪学微信公众号均有相关音乐剧《安妮》主角海选招募的文章。在上述文章中均完整体现了复审商标。
7、2015年4月17日,名为“2015爱作剧夏令营盛装招生” ;2016年6月8日,名为“向经典致敬-《极致青少年百老汇》7月闪亮登场!”爱作剧微信公众号文章中均体现了复审商标,其中“向经典致敬-《极致青少年百老汇》7月闪亮登场!”载明:这次的演出更加入了爱作剧精心设计的优秀音乐剧串烧。
8、2017年7月12日上海市黄浦区文化馆微信公众号上一篇名为“爱作剧《极致儿童百老汇》暑假班汇报演出现已来到你们身边”载明:第二季本年度最后一场演出即将登场,让我们共同见证孩子们的集训成果吧!演出时间:2017年7月14日,演出地点:白玉兰剧场。
我局认为,复审商标获准注册日期为2015年2月14日,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本案的实体问题应适用2013年《商标法》,本案的相关程序问题仍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
2013年《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目的在于促使商标注册人将其商标进行使用,发挥其商标功能,避免商标资源的闲置及浪费。因此,只要在复审期间将商标用作商品或服务的标识,发挥了其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在商标权利人的控制下对商标进行了公开、真实的使用,即可认定该商标已经使用。根据我局审理查明的事实,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复审商标的被许可使用人于复审期间内在培训、组织表演(演出)、表演制作、演出服务上对复审商标进行了实际使用,故对复审商标实际使用的培训、组织表演(演出)、表演制作、演出服务及与之相类似的安排和组织音乐会等全部服务予以维持。
依照《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方莉园
姚旭祺
邵燕波
2020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