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梵公牛”开关冒充“公牛”,构成注册商标侵权

时间:2018-01-17

    企业对商标品牌的宣传让消费者对商标产生认知,大多数消费者甚至表示其在购买商品时会考虑其品牌。作为品牌最重要元素的商标,若是顺利注册商标成功,其商标专用权依法受法律保护,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不得在同一种商标或者服务上使用相同的商标或者容易导致混淆的近似商标。

    近日好听商标转让网据悉秦州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侵犯“公牛”注册商标权的案件。

    “睿梵公牛”开关冒充“公牛”,构成注册商标侵权.png

    原告慈溪市公牛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在1997年注册了第942664号“公牛GONGNIU及图”商标,于2008年注册了第4767983号“公牛”文字商标、2009年注册了第7204104号“BULL公牛”商标,核准使用商品为:光电开关(电器)、贵重金属电器插头、电开关、自动定时开关、电线接线器(电)、调光器(调节器)(电)、接线盒(电)电器插头、插头、插座及其他接触器(电接头)、高低压开关板等。

    被告王某于2009年12月10日注册登记成立某建材某电器商行,主营批发零售电器开关。

    好听商标转让网了解到在2015年10月20日,天水市麦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王某所经营的店面进行检查时,发现并现场查扣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且所有侵权商品及外包装上均标识有“睿梵公牛”字样,与“公牛”商标构成近似,该局依法对王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没收侵权商品并处罚款2000元。

    2016年6月10日再次购进28盒“睿梵公牛”系列开关插座进行销售。原告慈溪市公牛电器有限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王某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支出50000元。

    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通过办案法官的耐心释法说理。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立即停止了销售侵权注册商标开关的行为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对方当事人损失。

    好听商标转让网认为本案件警示那些取巧市场经营者要诚信经营,通过搭便车使用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有可能面临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