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6130324 - 商评字[2020]第0000034348号 - 申请人:涞源县九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20-09-01

     

    关于第36130324号“对着想”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4348号

       

      申请人:涞源县九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宝旭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130324号“对着想”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1、申请商标“对着想”含义为彼此相向着想念、怀念,其注册在指定使用的商品上具备显著性,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2、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请求核准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申请商标的使用和宣传证据。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由普通印刷字体的文字“对着想”构成,其作为商标注册使用在第30类咖啡、茶、蜂蜜、糕点等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将其理解为“面向它,就想要”,不易使消费者将其作为商标识别,难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申请商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的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经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吕美兰
    张颖
    王倩

    2020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