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6582568 - 商评字[2020]第0000031039号 - 申请人:桑欣礼

时间:2020-09-01

     

    关于第36582568号图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1039号

       

      申请人:桑欣礼
      委托代理人:北京鹏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582568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由“海豚”设计构成的数字“7”,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0801889号“QXSCTZ及图”商标的图形部分由“星星”设计构成的数字“7”,二者在设计风格、表现形式上尚有一定差异,且引证商标尚有显著识别的文字部分,二者在所示含义上亦存在明显区别。若两商标同时使用在类似服务上尚不致于引起消费者混淆、误认,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王曌伟
    郭京平
    徐杭

    2020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