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1
关于第35899859号“桂武机械GUIWU
MACHINERY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1048号
申请人:福建桂武机械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理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899859号“桂武机械GUIWU MACHINERY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通知书中引证的各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有所区分,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龚玉杰
袁靖涵
吴彤
2020年03月04日